按照香港公司法規定,對于每一家在香港成立并有運營的公司,正規必須要做帳審計。
另外受美國金融機制影響下,2017年銀行啟用新系統,每一家在香港成立并有運營的的公司,正規是必須做帳審計(特別是一些成立年限較久,帳戶營業額較大的公司)香港稅務局和銀行聯手會不定時對客戶信息進行不定期抽查,其中包括要提供公司財務報表,如果企業提供不到,銀行會對你業務不了解,感覺你的款項來源不夠透明,銀行會有自己的風控系統,如果不透明會增加銀行的風險,多年的客戶都有機會被銀行取消服務,并要求銷戶,
全球CRS系統信息互換下。如果不提供財務報表和本地繳稅,金融機構會將資料上傳到中國政府。
所以要確保帳戶正常運營,只有把公司財務來源透明化,出具正規的財務報表進行申報才能避免以上問題。
香港公司審計報告的用途
A、香港公司條例的規定,每一間香港公司均需要按要求出具核數師報告;
B、香港銀行需要公司每年提供審計報告,銀行會發函直接要求賬戶使用者更新資料;
C、金融賬戶涉稅自動交換系統CRS推行下,如香港公司當地有出審計報告視為本地企業,對未能提供審計報告的企業做為海外經營,會將企業信息提交到當地國家;
D、資產公信,做出資產和運營情況的公信力報告,交代公司的運營情況;
E、出具核數報告可以遞交給公司股東,讓公司股東了解公司運營情況;
F、是企業融資、上市的依據及國內投資有力依據(clean report 不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);
G、凡運營滿1年且有盈利的香港公司,在注銷的時候需要提供會計師審計報告。
(銀行在更新賬戶資料時,需要提供公司財務報表)
香港公司什么時候要做審計報告?
新公司成立18個月后會首次收到稅務局發出的報稅通知,收到通知書后開始準備做賬資料,并根據開戶日到申報年結日(年結日一般設定在3月31日,剛吻合稅表發出時間,如果需特定年結日也是可以的,但第一次申報日期不能超過18個月),下一年稅務申報延續即可。